(1)哥林多前书 1:1-3 “所有在各处求告我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

1 奉神旨意,蒙召作耶稣基督使徒的保罗,同兄弟所提尼,
1 Paul, called to be an apostle of Jesus Christ through the will of God, and Sosthenes our brother,
2 写信给在哥林多神的教会,就是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的,以及所有在各处求告我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们的主,也是我们的主。
2 Unto the church of God which is at Corinth, to them that are sanctified in Christ Jesus, called to be saints, with all that in every place call upon the name of Jesus Christ our Lord, both theirs and ours:
3 愿恩惠、平安从神我们的父并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
3 Grace be unto you, and peace, from God our Father, and from the Lord Jesus Christ.

哥林多前后书与罗马书常被摆在一起对照来读:如果说罗马书是关于救赎的“大教理问答”,系统地讲明人的罪、因信称义、基督的救赎与圣灵的工作,那么哥林多前后书就更像一本“小教理问答”,专门处理信徒在具体生活中遇到的种种问题——婚姻、方言、圣餐、捐项、复活、教会的合一,等等。这封信的写作背景记在使徒行传18章:保罗结束在雅典果效有限的传道之后来到哥林多,在那里遇见同以制造帐棚为业的百基拉、亚居拉,又与西拉、提摩太会合,“为道迫切,向犹太人证明耶稣是基督”(徒18:5)。哥林多的犹太人激烈抗拒、毁谤,保罗便转向外邦人,在靠近会堂的提多·犹士都家中继续传道,管会堂的基利司布全家信主受洗;主在异象中对他说:“不要怕,只管讲,不要闭口……因为在这城里我有许多的百姓”(徒18:9-10),保罗因此在哥林多住了一年零六个月,教导神的道。其间方伯迦流不理会犹太人对保罗的控告,将他们逐出公堂,众人竟将管会堂的所提尼拉出去殴打(徒18:12-17)——这位所提尼,很可能就是本书1:1中与保罗一同署名的“兄弟所提尼”。哥林多本身是亚该亚地区最富庶、最繁华、也最颓废的商业与军事重镇之一,山上神庙据说供养着上千名庙妓,“像个哥林多人”在当时希腊语里几乎就是“生活放荡”的代名词;同时它又是希腊修辞与哲学的重镇,语言之典雅精致为当时人所称道。保罗后来在以弗所牧会期间,得知这个教会内部因为道德、恩赐、知识和领袖崇拜而四分五裂——有人说“我是属保罗的”,有人说“我是属亚波罗的”,有人说“我是属矶法的”,还有人说“我是属基督的”。这封信正是为了处理这样一个教会:哥林多信上曾就一些具体问题请教保罗(参7:1“论到你们信上所题的事”),但保罗没有立刻回答那些问题,而是先处理他从革来氏家里的人那里听来的更迫切的事实——教会的分党纷争(1:11)。全书大致分为两部分:1至11章针对属肉体、属世的错谬,重在纠正;12至16章论到属灵的事,重在建立。1:1-3看似只是书信开头程式化的问安语,却已经悄悄埋下了保罗要用来医治这个分裂教会的钥匙。

1 奉神旨意,蒙召作耶稣基督使徒的保罗,同兄弟所提尼。

保罗一开始就宣告自己的身份,而不是随意寒暄。“蒙召作耶稣基督使徒的保罗”,原文其实并没有中文和合本、英文钦定本都添加的“作……的”这类字眼;保罗的原意更直接——他就是耶稣基督的使徒,而不是“被召去做”某件事那么简单。“使徒”希腊文是 ἀπόστολος(apostolos),由“从……而出”与“差遣”组合而成,意为“受差遣者”,带着差遣者的全权代表身份。保罗特别强调这一点是有原因的:他的使徒身份在当时颇受质疑,因为他不是耶稣在世时亲自拣选的十二使徒之一,而是他自己所说的“如同未到产期而生的人一般”(林前15:8)蒙召的。因此他没有诉诸人的按立或自己的资历,而是说:“奉神旨意”(διὰ θελήματος θεοῦ)——这是预定,是出于神主权的拣选,与人的意思无关。呼召从来都是有目的的,保罗清楚知道自己蒙召是为了什么:“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林前9:22)。一个人若不清楚自己被呼召的身份与目的,很容易在环境的压力、人的毁誉和教会内部的纷争中随风飘荡;保罗正是带着这份笃定,才有资格在接下来的信中既劝勉又责备这个教会。他又提到“同兄弟所提尼”。希腊原文“兄弟”前带着定冠词,语气上特别指明“这一位兄弟”,很可能就是使徒行传18:17中那位在迦流面前被哥林多人揪出去殴打的“管会堂的所提尼”——一个曾经反对福音、如今却与保罗同心合意的人。保罗没有单独署名,而是把这位曾与自己一同受苦、如今一同服事的弟兄列在信首,这本身已经是一种无声的教导:真正属灵的权柄从不孤立自己,而是与肢体同工同行。

2 写信给在哥林多神的教会,就是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的,以及所有在各处求告我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们的主,也是我们的主。

 这一节讲的是收信人的身份,而这个身份的表达方式本身就是保罗要传达的信息。请留意,保罗没有说“哥林多的教会”,而是“在哥林多、属神的教会”——教会的所有权归于神,地点只是它所在之处。这句简单的措辞其实已经包含着医治纷争的第一剂药:无论是长老会、卫理公会、浸信会,还是天主教、东正教、圣公会,凡是真信徒所在之处都是“神的教会”,不是某个宗派、某位牧者、某位使徒的产业。哥林多教会的问题恰恰在于,信徒把自己的身份建立在“我是属保罗的”“我是属亚波罗的”这样的人身上,而忘记了自己首先是“属神的”。“教会”希腊文是 ἐκκλησία(ekklesia),本意是“从……中被召出来聚集的人”,在希腊城邦原指由自由公民组成、握有议决城市事务权柄的公民大会;保罗借用这个词,指明教会是“神从世界中呼召分别出来、带有神所赋予的属灵权柄的一群人”。接着说“就是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的”。“圣徒”原文是 ἅγιος(hagios),意为“圣洁的、分别为圣的”,复数形态 ἅγιοι 便是“圣徒们”。这个词根植于旧约的献祭观念——利未记27:28-29说:“凡永献的是归给耶和华为至圣……凡从人中当灭的都不可赎,必被治死。”凡分别归给神的,就不再属于自己,不能反悔、不能收回,是彻底地归属于神的。这正是保罗后来在别处所说的:“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加2:20)。基督作为代赎的祭物为我们死,我们也当如祭物一般被分别为圣,完全归给神——“成圣”是已经在基督里被算为圣洁的地位,“蒙召作圣徒”则是这身份带出的、持续一生的追求,也就是因信称义在先、成圣的生命在后。保罗随即把收信的范围扩大:“以及所有在各处求告我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这说明他写信时已经意识到,这封信不只是写给哥林多一处教会,也是写给普世历世历代凡呼求主名的人——包括今天读这卷书信的我们。

3 愿恩惠、平安从神我们的父并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 

这是保罗书信中典型的问安语,但绝非套语。“恩惠”希腊文是 χάρις(charis),是新约中极重要的一个词,几乎在保罗每一封信、每一个段落中都能看到它的踪迹——无论他是在辩论、责备、教训,还是在安慰人,“恩惠”总会出现。这个词原本泛指“美、秩序、协调”的领域(与丑陋、疾病、混乱相对),在希腊文的发展中逐渐添上了“施予的心意”之意,最终在新约里被赋予最丰富的含义:神主动的、赦免罪人并将祂一切美善白白赐下的行动。这恩惠不是信徒赚取来的,而是神单方面、按祂的旨意赐下的。“平安”希腊文是 εἰρήνη(eirene),不能被理解为一种静止不动的状态,而是“冲突止息后的安稳”,是借着恩惠所结出的果子。次序不能颠倒:先有恩惠,后有平安;没有神先施恩惠,就不会有真正的平安。这正是这座堕落颓废的城市里人人渴望却无法凭自己得着的东西——真正的平安(shalom)只从神的恩惠而来,不能靠世上的成就、地位、智慧或口才取得。保罗又说“从神我们的父并主耶稣基督”,把“神我们的父”与“主耶稣基督”并列同举,本质合一、行动合一,这已经隐含着新约对三位一体真理最早的宣告;“父”这一称呼极其亲密——神不再是遥不可及、令人惧怕的审判者,而是“我们的阿爸父”。值得留意的是,在1至10节的问候与感恩之中,“耶稣”或“主”这个名字前后共出现了大约十次,可见保罗整个人被耶稣的名充满。这也预示着这卷书信要解决哥林多教会分争问题所倚靠的钥匙,正是“耶稣”这个名字所带出的十字架的道理,而不是哪一位领袖的名字、哪一派的智慧言语。

从这三节短短的问安语,我们已经能看见保罗要用来医治这个四分五裂的教会的整个策略:先把自己的身份稳固地建立在“奉神旨意蒙召”之上,再提醒哥林多信徒他们真正的身份不是“属某人”,而是“属神的教会”“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的人”“求告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最后把一切问候都归结到“恩惠”与“平安”这两个从神而来、次序不可颠倒的礼物上。哥林多教会的纷争,说到底是信徒忘记了自己的身份,把认同建立在人的名字、人的智慧、人的恩赐之上;而保罗从写信的第一句话开始,就在不断地把他们的目光重新拉回到神、拉回到基督、拉回到十字架。这提醒今天的教会:每当我们里面开始因为立场、恩赐、人物而彼此比较、彼此论断的时候,最该做的不是先去分辨谁对谁错,而是先回到这三节经文所宣告的根基——我们首先是“神的教会”,是“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常常“求告我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一切分裂的解药,都从重新领受那从神而来、先恩惠、后平安的祝福开始。

超越悲剧:苦难当中,还有没有意义

英文版

有一种看世界的方式,把人生看作一出悲剧:命运不由分说地降临,善良的人未必有好报,最深的挣扎往往换不来相称的结局,能做的只是带着几分尊严去承受这一切。古希腊的悲剧诗人这样看世界,近代不少怀抱理想却屡屡碰壁的人,骨子里也这样看世界——他们看清了历史的残酷,却因此丧失了盼望,只剩下一种带着智慧的疲惫。尼布尔在一九三七年出版的《超越悲剧》,谈的正是这个问题:基督教信仰会不会也不得不承认这种悲剧感?如果承认,它又凭什么说自己”超越”了悲剧,而不是像那些悲剧诗人一样,最终也只能对苦难报以一声叹息?

这本书的中文世界流传不算广,至今似乎还没有正式的简体中译本,篇幅也和他后来那些大部头不同——它是一组布道式的短文集,是尼布尔在协和神学院和各大学讲坛上多年讲道稿的整理,一共十五篇,每一篇都不长,却句句扎实。有读者甚至认为,这本书连同《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才是最能代表尼布尔本色的两部作品,因为尼布尔本人公认最擅长的场合,从来不是书斋里的系统论述,而是讲坛上直接向听众发出的呼召;这本书正是他那些年在大学校园里向年轻学生反复讲道的成果,那些日后深受他影响的学生,很多正是从这些讲章里第一次被他的思想击中的。

尼布尔在全书的立场归结为两点:第一,圣经对人生的理解本质上是”辩证的”,不是一条直线,而是充满张力的两极;第二,基督教对历史的看法,要先经过对”悲剧”的真切承认,才能抵达一种”超越悲剧”的盼望与确据。这两点其实是一回事的两面:正因为圣经的世界观不回避矛盾——人既受造又堕落,历史既有意义又充满破坏——基督教才没有像某些廉价的乐观主义那样,假装苦难不存在或终将自动消散;但也正因为它不回避这层悲剧性,它才能在十字架这个最悲剧的场景里,看出一种别处看不见的盼望。

全书的核心意象,正是十字架。尼布尔认为,十字架首先是对人生真相最深刻的揭示——从纯粹人的努力这一面看,十字架彻头彻尾是一出悲剧:把耶稣钉上十字架的,不是野蛮的暴民,而是当时人类文明所能达到的最高成就——罗马的法律和希伯来的宗教,二者都代表着人在正义与虔敬上所能企及的巅峰,却联手促成了这场处死。这场处死,恰恰成了对那超乎人类努力之上的实在的揭示。换句话说,人间最高的道德与宗教成就,依然可能亲手钉死良善本身——这才是”悲剧”二字最沉重的分量:邪恶不是只出现在文明程度低的地方,它常常就潜伏在人类最引以为傲的成就里,越是自信自己站在正义和虔诚一边的人和制度,反而越可能在不自觉间成为邪恶的执行者。可十字架并没有停在这里。尼布尔说,若没有十字架这层启示,人会被生命中”美好的一面”诱入一种虚假的乐观,误以为凭着人自己的善意与努力就能把世界导向圆满;也会被生命中”悲剧的一面”拖入彻底的绝望,认定一切挣扎终归徒劳。福音所要传的,正是那位死在十字架上的神的儿子——一位超越历史却又进入历史、审判并定罪罪恶却又与罪人一同受苦、为罪人受苦的神——这个悖论式的信息,才是关于人生真相最完整的答案,既不美化人的处境,也不放弃对人的盼望。基督教对历史的看法之所以是”悲剧的”,是因为它承认邪恶是任何最高的属灵成就都无法摆脱的伴随物;而它之所以又”超越悲剧”,是因为它并不认为邪恶是存在本身与生俱来、无法摆脱的属性,而是相信邪恶终将被那位在苦难中依然掌权的神所胜过、所吸纳,这份盼望不是靠回避十字架的黑暗得来的,而恰恰是穿过那黑暗才抵达的。

“似乎是诱惑人的,却是诚实的。”(林后6:8b),借保罗自道传道生涯的这句话,讨论信仰话语看似荒谬、却道出更深真实的悖论性——在世人眼中,十字架的信息本就像是一场骗局,可恰恰是这场”骗局”揭示了最真实的人生处境;”巴别塔”和”约柜与圣殿”两篇,借旧约的意象检讨人类文明妄图凭自己的手建造通天之塔、把神的同在关进自己所造的殿宇的那份僭妄,警示每一个时代的人,都容易把自己一手打造的制度、教义乃至教会本身,误当成神本身来敬拜。”四百比一”与”真先知的试验”两篇,取材自列王纪中米该雅与四百个假先知对峙的故事,讨论在众声喧哗、多数人都说着讨好话的时代,真先知何以往往形单影只,又该凭什么标准去分辨真假。”最终的信靠”追问,当一切世俗的凭借都靠不住时,人心究竟能把终极的信靠安放在何处。”童年与成熟”一篇尤其耐人寻味,尼布尔借着人从孩童到成年的成长历程作比喻,说明幼稚的信仰如何在苦难和失望中被迫成熟,却又不因此丧失起初那份单纯的信靠——真正成熟的信仰,不是失去了孩童般的信靠,而是这份信靠经过苦难淬炼后依然存留。全书中段的”基督教与悲剧”一篇,正面处理书名所揭示的主题,而”受苦的仆人与人子”、”价值的重估”,则把以赛亚书中”受苦的仆人”与十字架上的基督并置,说明基督教信仰如何把世人眼中的软弱、羞辱、失败,重新估价为神的能力与荣耀真正显明的地方——这恰恰是一种彻底的”价值重估”:世界以为的强大和成功,未必是神眼中的强大和成功,反倒常常正相反。

书末几篇——”存在的与不存在的””无知的热心””两个关于审判的比喻””不属这世界的国””生命的成全”——则把视野从个别的苦难与悖论,收拢到一个更完整的末世论图景。”存在的与不存在的”一篇区分了历史中真正存在的力量与人们以为存在、其实早已朽坏的虚幻权势,提醒读者不要被表面的强大所迷惑。”无知的热心”则是一记警钟:历史中一切的努力、一切的热忱,若缺乏对自身有限性与罪性的清醒认识,很容易在自以为义的状态下酿成新的悲剧——保罗形容犹太人”有热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识”,这句话被尼布尔用来提醒每一个满怀理想、急于改造世界的人,包括基督徒自己。”两个关于审判的比喻”讨论神的审判如何既严厉又超乎人的预期地宽厚,”不属这世界的国”则回到耶稣在彼拉多面前的那句话,说明神的国之所以能审判并更新这个世界的权力逻辑,恰恰是因为它不隶属于、也不受制于这套逻辑。压卷之篇”生命的成全”,把全书的答案收束起来:生命真正的成全,不在于历史内部某个理想状态凭人力达成,而在于超越历史的那一位,如何在审判与怜悯的双重作为中,把破碎的生命重新接纳、重新成全——这份成全,人无法凭自己挣得,却也从不悬于虚空,它就锚定在十字架与复活这两个历史事件之中。

这本书写在尼布尔思想转型的关键年份——就在几年前,他还更多是一位社会伦理学家和政治评论者;从这本书开始,他越来越多地把讲台上对十字架、对圣经叙事的默想,与他对历史、政治、人性的现实主义分析编织在一起,两年后就在爱丁堡讲出了《人的本性与命运》。可以说,《超越悲剧》是打开尼布尔神学世界一把很个人化的钥匙:比起他那些系统性的巨著,这里的尼布尔更像一位站在讲台上、直接对着困惑与受苦的会众说话的牧者——他不否认这个世界充满了悲剧性的破碎,却坚持告诉听众,在那破碎的最深处,还立着一个十字架,而十字架的另一面,是复活。

光明之子与黑暗之子:善良的人,为什么也需要一点”聪明”

有一类人,心地纯良,相信人性本善,相信只要大家坐下来好好谈,世界总能变得更好一点;也有另一类人,看透了人心的自私,懂得权力的游戏规则,知道怎么算计、怎么周旋,却也因此常常显得冷酷、甚至危险。尼布尔在一九四四年出版的《光明之子与黑暗之子》里,就用了这样一对形象的说法,来命名这两种人:”光明之子”与”黑暗之子”。这本书是他在斯坦福大学一系列演讲的整理,写作的时候,正是法西斯极权主义由盛转衰、第二次世界大战接近尾声的关口。此前一年,他刚刚出版了《人的本性与命运》下卷,把神学人论与历史哲学讲得极为系统;这一次,他把同样的洞察力收拢到一个更具体、更迫切的问题上——民主,到底能不能在这样一个充满恶意与野心的世界里站得住脚?自由主义者原本以为,只要驱散蒙昧、启发理性,民主自然会开花结果;可两次世界大战和极权主义的兴起,已经把这份乐观击得粉碎。尼布尔想做的,正是替民主找一套更经得起考验的辩护——不是靠相信人性本善,而是靠正视人性中那道深深的裂痕。

“光明之子”与”黑暗之子”这两个词,出自《路加福音》里耶稣说的一句话:”今世之子应付自己的世代比光明之子更加聪明。”(因为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较比光明之子更加聪明。——路16:8b和合本)尼布尔借用这句经文给”黑暗之子”下了这样的定义:他们之所以邪恶,是因为除了自我之外别无所知;但他们尽管邪恶,却足够明智,因为他们深知自我利益的力量有多顽强。”光明之子”则相反:他们之所以显得高尚,是因为他们能够理解一种超乎自己意志之上的更高律法;可他们之所以又常常显得幼稚可笑,正是因为他们完全低估了”自我利益”这股力量在人群中到底有多顽强。换句话说,黑暗之子懂人性的阴暗面,却不承认这阴暗面之上还有更高的善;光明之子相信更高的善,却常常不愿正视人性阴暗面的真实分量。尼布尔的结论是:光明之子若想真正把理想落到实处,就必须学一点黑暗之子的那份精明——看清自我利益的力量,却不为它做任何道德上的辩护,只是拿它当作一个必须认真对待、加以引导和节制的现实。

尼布尔自己讲得很直白:人类身上那种趋向正义的可能性,使民主变得可以实现;而人类身上那种堕入不义的倾向,又使民主变得不可或缺。这句话后来成了他最广为人知的格言之一。它的意思是,如果人真的像”光明之子”以为的那样毫无私心,我们根本不需要民主——只要找一个圣贤,让他说了算就行;可如果人真的像悲观的”黑暗之子”、或者极权主义者以为的那样纯粹自私、毫无向善的能力,民主同样办不成——因为民主要求人愿意妥协、愿意听取异见、愿意为公共利益让步。恰恰是因为人性既有向善的潜力、又有堕落的倾向,民主这种”让权力互相制衡、让不同意见彼此校正”的制度,才既有可能实现,又显得格外必要。这句格言后来被无数政治学者反复引用,几乎成了为民主制度辩护的经典表述——它既不像启蒙运动那样把民主的合法性建立在”人性本善”之上,也不像悲观的保守主义那样把民主看成一种不得已的将就,而是把人性的双重可能性,同时当作民主的根基与理由。

尼布尔观察到,民主的理想主义者常常抱有一种相当天真的信念:他们相信人从根本上是安全无害的、冷静的、会算计的,个体的自私自利不会超出自然赋予人的那点自我保护的本能,只要给予足够的教育和理性引导,人与人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利益终将自然趋于和谐。尼布尔认为这份信念低估了集体层面那股非理性冲动的顽固程度,民主制度之所以必要,正是为了驯服这股冲动,同时又不能因此走向另一个极端,让某个中央权威借”驯服集体”之名,凌驾于所有个体之上——这恰恰是极权主义惯用的逻辑。本书第三章”共同体与财产”把话题引向经济领域,尼布尔在这里回顾了亚当·斯密”自由放任”学说的初衷:斯密倡导”自由放任”,本想既在每个国家之内实现利益的自然和谐,也建立起一个世界共同体。可这个美好的设想,在现实中却蜕变成一种不受道德约束、也不受政治节制、一味扩张自身权力的国际资本主义——原本应当自然调和的”看不见的手”,最终变成了少数人手中越攥越紧的权力杠杆。尼布尔并不因此转向另一个极端,去拥抱那种许诺靠计划经济彻底消灭自私的乌托邦,而是主张财产与经济权力同样需要被纳入政治与道德的双重制衡之中,正如个人的自私需要制度来约束一样:谁掌握了过多不受制衡的经济权力,谁就有了扭曲整个社会公正的能力,无论这份权力是姓”资”还是姓”公”。

第四章”民主的宽容与共同体中的各种群体”,谈的是一个民主社会该如何容纳形形色色、彼此利益冲突的团体——种族的、宗教的、阶级的——而不至于让这种多元性撕裂整个共同体。尼布尔在这里对两种常见的错误都提出了批评:一种是”普世主义者”的错误,他们过分相信人类能够超越自我利益的潜能,指望靠一纸宣言、一场对话就能化解一切群体冲突,仿佛只要道理讲得足够透彻、姿态摆得足够真诚,各个群体之间根深蒂固的利益纠葛便能烟消云散;另一种则是从帝国主义逻辑出发的群体,妄图把自己的一套标准强加给其他所有群体,把自己打扮成整个共同体的准绳与裁判,殊不知这种妄想本身,正是人类集体生活长期腐败堕落之后结出的果子。真正健全的宽容,既不是天真地假装冲突不存在,也不是靠某个群体的强势来压服其他群体,而是要在承认冲突真实存在的前提下,靠民主制度不断地协商、平衡、再协商——宽容本身,也需要一定的智慧和力量去维系,而不能光靠一厢情愿的善意。

第五章”世界共同体”把整本书的视野推到最远处:尼布尔认为,光明之子在当代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致力于建立起一个真正属于全人类的生活共同体——一种世界大同式的盼望,一个”共同体的共同体”,让不同民族、不同国家能在国际协作中超越各自狭隘的民族主义。但他丝毫没有天真地以为这一目标近在咫尺,反而提醒读者,通往这个目标的路上,光明之子既要克服自己那份一厢情愿的盲目与冲动,又要提防黑暗之子利用、篡夺这份理想,把”世界大同”的旗号变成新的支配与掠夺的工具——历史上不止一次,某个帝国或某种意识形态,正是打着”为了全人类”的旗号,把自己的野心包装成普世的使命。书末所附的几篇文章,包括尼布尔自述思想历程的一篇,以及他对奥古斯丁政治现实主义的解读,也从侧面印证了贯穿全书的那条主线:他的现实主义,从来不是要否定理想,而是要让理想学会在一个不完美的世界里,走得更稳、更远。正如后来评论者何怀宏所言,尼布尔难得之处,正在于他能把两端——理想与现实、乐观与悲观——都伸展得相当深远,却仍不偏激、不失衡,在两极之间找到一种真正站得住的平衡。

八十年过去,这本书提出的那道选择题,依然摆在每一个想要”做点好事”的人面前:是继续做一个只讲情怀、却对人心的复杂视而不见的光明之子,还是学着在坚持理想的同时,也睁大眼睛看清楚这个世界的运作逻辑,学一点黑暗之子的精明,却不出卖自己心中那份对更高之善的忠诚。无论是在国家政治、公司治理,还是任何一个由不同的人组成的团体、教会里,这道题都同样适用——一味的天真会被利用,一味的精明会失去灵魂,而尼布尔想说的是,这两者原本不必是非此即彼的选择。他的回答很清楚:真正配得上”光明”这个名字的人,恰恰是那些既不放弃盼望、也不惧怕认清黑暗的人。

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为什么好人凑在一起,反而更容易做坏事

有一个问题,大概每个在团体里、组织里、教会里生活过的人都隐约感觉到过:为什么一个个看上去都还算善良、讲道理的人,一旦组成一个群体、一个国家、一个阵营,说出来的话、做出来的事,却往往比他们任何一个人单独时更冷酷、更自私,甚至更凶狠?

这正是尼布尔在一九三二年出版的《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里要回答的问题。这本书写在他离开底特律牧职、转往纽约协和神学院任教不久之后,比《人的本性与命运》早了近十年,却已经把他后来被称为”基督教现实主义”的那套眼光,几乎全数亮了出来。此书出版正值大萧条最深重的年月,工厂关闭、失业遍地、阶级之间的对立空前尖锐,尼布尔身处其中,既不满足于纯粹理性主义者对社会进步的乐观许诺,也不甘心接受马克思主义者那种把一切都还原为阶级斗争的决定论,于是写下这本书,试图在这两者之间,替基督教伦理找出一条既不天真、也不冷酷的路。全书的核心主张,用一句话就能说清楚:个人的道德,和群体的道德,根本不是同一回事,二者之间存在着一道很难跨越的落差。

尼布尔开篇就把这道落差挑明了。个人在私下相处时,多少能凭着理性的反省、同理心,乃至宗教信仰里”爱人如己”的教导,把一部分自私压下去,愿意为别人让一步;可是一旦这些个人组成一个群体——一个民族、一个阶级、一个国家——群体本身却几乎没有能力做到同样的自我克制。尼布尔认为,个体在私人生活中可能表现出高度的道德感,但在集体行动或社会层面上,人们往往会因为权力、利益等因素而做出不道德的选择,这是因为个人的道德约束力在群体中容易被稀释,集体行为往往受到更加强烈的自私动机驱使。换句话说,不是”好人变坏了”,而是好人一旦被吸收进一个更大的集体,他原本那点道德约束力就被稀释掉了,取而代之的是集体本身那种近乎本能的自我保存与扩张的冲动。

他首先检讨理性和宗教这两种资源,在多大程度上真能约束个人在社会中的自私。尼布尔对这两条路都不算乐观——理性固然能让人看清自己的利益所在,却同样能被用来包装和辩护自己的利益,越是聪明的人,往往越擅长为自己的自私找出一套逻辑自洽的说辞;宗教固然能激发出舍己的爱,能在最亲密的关系里孕育出真正的牺牲精神,但这种爱一旦被要求放大到整个社会、整个陌生人组成的群体,就常常力不从心,甚至会被扭曲成一种廉价的自我感觉良好,误以为个人心里存着善意,社会问题就能自然而然地解决。尼布尔并不否认理性与宗教各自的价值,他要提醒的是:不要高估这两样东西单独就能弥合个人与群体之间的道德落差。

接着,尼布尔把国家和民族摆在放大镜下检视,得出一个相当不留情面的结论:一个民族最重要的道德特征或许是它的虚伪。他的意思是,个人尚且还会因为良心不安而收敛自己的自私,国家却几乎从不为自己的自私感到羞愧,反而总能找到一整套”为了国家利益””为了民族大义”的说辞,把赤裸裸的权力扩张包装成正义的事业。更耐人寻味的是,尼布尔观察到,民族往往正是在与其他民族对峙、竞争甚至冲突的时候,才最强烈地意识到自己是谁——爱国情怀说到底常常是一种被”他者”反衬出来的自我意识,而不是单纯出于对同胞的爱。他还举了一个至今读来仍很扎心的例子:当时的西方殖民世界之所以能建立起对其他种族的支配地位,靠的主要是”浮士德”灵魂中的高度自我意识,而不是靠战争技术、管理技能和经济力量的发展——也就是说,支撑一整套殖民体系的,首先是一种自认高人一等的精神姿态,武力和技术不过是这种姿态的工具而已。这样的分析放在今天,依然值得我们对照检视各种”文明优越感”背后的心理机制。

随后,尼布尔把镜头转向阶级。他先看”特权阶级”——那些占据社会资源和权力优势的群体,是怎样一边心安理得地享受特权,一边又给自己找出一整套理由:说自己的地位是社会对他们贡献的合理回报,说自己天生比别人更有智慧、更有品味、更有利于社会安定,甚至说自己的富足本身就证明了他们比别人更值得尊敬。尼布尔一针见血地指出,光靠讲道理、靠道德劝诫,根本没办法真正撼动这种由阶级特权造成的不公,因为特权阶级的自我辩护能力,几乎和它的特权本身一样根深蒂固——它不需要有意识地撒谎,因为这套说辞早已内化成了它对自己身份的真诚信念。接着他转向”无产阶级”,指出被压迫的一方也有自己的道德困境:他们既不太相信靠个人品德的提升能改变什么,又容易滑向另一个极端,把全部问题简化为纯粹的权力对抗,仿佛只要夺回权力,一切道德问题就会自动解决。尼布尔用一句相当锋利的话概括了这两个阶级之间的道德对峙:无产阶级和中产阶级道德之间的冲突就是伪善与野蛮、故作多情与犬儒主义之间的冲突。——一边是靠虚伪的说辞掩盖自己的自私,一边是干脆放弃了对道德的期待,只剩下赤裸裸的犬儒,两条路谁也不比谁更高明。

正因为看透了这一层,尼布尔才没有像同时代许多自由派神学家和理性主义者那样,天真地相信只要有足够的教育、足够的善意劝说,社会不公就能被慢慢化解。他反而正面讨论了”通过革命实现公正”与”凭借政治力量实现公正”这两条更强硬的路径,承认在群体与群体的较量中,某种程度的强制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他说得很坦率:一切超出最亲密社会圈子之外的大范围合作,都需要一定程度的强制作为支撑,因为没有强制力,任何一个共同体都难以真正维系下去;哪怕是我们所珍视的民主制度,也不能自外于这个规律——民主同样是靠着某种权力的平衡与约束,而不是单靠人心的善良维系起来的。这个立场在当年颇具争议,因为它意味着,纯粹诉诸个人道德劝诫的和平主义、乌托邦式的理想主义,其实低估了群体自私的顽固程度,也低估了要在一个分裂而冲突的世界里,维持哪怕一点点秩序与公正所需付出的代价。但尼布尔同时也没有因此滑向”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另一个极端:维护政治中的道德价值,正是要在承认强制不可避免的同时,仍然为政治行动划出一条道德的底线——手段固然要服从于目的,但绝不能任由手段本身反过来吞噬了目的,暴力与强制若脱离了对公正这一目标的持续检验,最终只会制造出新的压迫,而非终结旧的压迫。

尼布尔特别留意这种集体自私是怎样”合理化”自己的:它很少会赤裸裸地承认”我们只是想要更多权力”,而总要披上一层更体面的外衣——说这是为了公共利益,为了传统,为了信仰,为了子孙后代。越是庞大、越是团结的群体,这层外衣往往织得越精致,也越难被群体自己的成员看穿,因为质疑这层外衣,几乎等于质疑自己所属群体的正当性,这需要一种超出寻常的诚实与勇气。这也是尼布尔这本书至今读来仍然锋利的地方:它不只是在批评”敌对的一方”,更是在提醒每一个身处群体之中的人——无论这群体是国家、阶级,还是任何一个自认为站在道德高地上的团体——都要警惕自己有没有正在用类似的方式,把集体的自私包装成集体的美德。

回到最初的问题:个人道德与社会道德之间的冲突,究竟该怎么安放?尼布尔没有给出一个简单的和解方案,反而坦率地承认,这里存在着一种近乎悲剧性的处境——人作为个体,相信自己应当去爱、应当追求公正,可是当这同一群人组成阶级、组成民族的时候,却几乎无一例外地想着尽可能攫取更多权力。信仰不能许诺这道裂缝会被彻底填平,它能做的,是让人在参与这场群体角力时,既不假装自己可以置身事外、独善其身,也不因此彻底放弃对公正与良知的追求——在权力的领域里,仍然守住良心该守住的那部分。这种”既不天真,也不冷酷”的姿态,正是尼布尔”基督教现实主义”这个称号的真正含义:现实主义提醒人不要低估群体自私的顽固,基督教信仰则提醒人不要因此放弃对公正与爱的盼望,两者缺一不可。

九十多年过去,这本书谈的仍然是我们每天都在经历的处境:一群善良的人,聚在一起开会、结成阵营、组成团队——无论是政党、公司,还是任何一个宗教团体——为什么反而更容易说出、做出连自己私下都未必认同的话和事。尼布尔没有替我们找一条捷径绕过这个难题,他只是诚实地把它摆在了桌面上,也顺带给了我们一个自我检验的提醒:一个群体越是坚信自己站在正义或真理的一边,就越需要提防这份坚信本身,正在悄悄变成它自己看不见的那种集体自私。这大概正是这本书历经近一个世纪,依然值得被重新打开的原因。

人的本性与命运:一部关于我们自己的书

有一本书,开篇第一句话就把每个读者拉进了自己的处境里:”人往往成为他自己的一个最烦恼的问题。”

这是尼布尔《人的本性与命运》的第一章标题——”人,作为自己的一个问题”。这部书原是他一九三九年在爱丁堡大学的系列讲座,后来整理成上下两卷出版,八十多年过去,它谈的那个问题却一点也不过时:我们到底是谁?为什么我们越想肯定自己,越容易发现里头藏着矛盾?

尼布尔一开篇就点出这种矛盾。人若坚持自己不过是自然界的一员,跟动物没什么不同,却又忍不住相信自己比动物高明;人若相信自己天性本善,历史上的种种罪恶都是外部环境造成的,可仔细一想,那些环境说到底不也是人造出来的吗?人若因为宇宙浩瀚而感到自己渺小,那份”渺小感”本身,其实又是一种站在宇宙之外去评判宇宙的骄傲。尼布尔引了诗篇的话:”我观看你指头所造的天,并你所陈设的月亮星宿,便说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他提醒我们,这种在苍穹面前的谦卑,早在几千年前的诗人那里就有了,并不是近代天文学家的新发现。真正”近代”的,反倒是我们在谦卑的同时,仍掩不住的那份骄傲。

这就带出全书最核心的一句话:人同时是”自然的孩子”,也是”灵性的存有”。一方面,我们受身体、时间、死亡的限制,跟草木鸟兽一样,逃不出自然的兴衰;另一方面,我们的灵性又能超越自己、超越理性,甚至能想象、能反思、能对自己的一生作出评判。尼布尔在下卷开篇写道,人”看’度尽的年岁,好像一声叹息’,他的生命短于一些禽兽。但人因预知死亡必临而有的感怆,乃是禽兽所没有的。”这句话说得很朴素,却道出了人这个物种独特的处境:我们比许多动物都脆弱,却是唯一一种,明明知道自己终将死去,还要为此感慨、为此追问意义的受造物。

正是这个”夹在中间”的处境,成了罪的温床。尼布尔说得很直接:人犯罪,不是因为无知,也不是因为有限本身,而是因为不肯安于自己的有限。他写道:”人心中的罪恶乃是由于人不愿意承认他的依赖地位,也不愿意接受他的有限性和不安全的地位;这一个不愿意的态度,虽不是必要的,却是他所无法避免的,并且使他更加深陷于他所想要逃避的那不安全的境界中。”越是想摆脱那份不安全感,越是深陷其中——这大概是全书对”罪”最精准的描述:不是外在的过犯清单,而是一种内在的、自我加剧的焦虑循环。

这种不安,往两个方向发展。一种是”骄傲”,妄图用自己的力量去克服一切限制,把自己等同于神;尼布尔甚至借用以赛亚责备巴比伦王的话来形容这种骄傲的本质:”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从天坠落……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上帝众星以上。……然而你必坠落到阴间。”另一种是”自义”,觉得自己已经掌握了真理和善,可以居高临下地评判别人。个人的骄傲已经够麻烦了,一旦这种骄傲被一群人、一个民族共同拥有,那种破坏力就更加可怕。

尼布尔还专门用一整章的篇幅,谈近代人那份”苟安的良心”——也就是现代人对罪这个话题的普遍轻慢。他引了英国批评家胡立谟的一句话来概括文艺复兴以来的整体思想氛围:”从文艺复兴以来,各种思想虽表现纷纭,却形成为一个连贯一致的整体……都同样地表现不认识原罪的意义。”黑格尔与马克思,一个唯心一个唯物,立场看似南辕北辙,骨子里却同样相信人性本善,分歧只在于用什么方法、在什么条件下才能把这份善实现出来;卢梭的浪漫主义自然论和启蒙时代的理性主义自然论也是一样,都不肯正视人自身可能有的败坏。近代人面对二十世纪血淋淋的战争与极权暴政,仍然固执地相信”人类只是腐败制度的牺牲品,而那制度是他所要摧毁或改造的”,仿佛只要换一套制度、多一点教育,人性中的问题就能迎刃而解。尼布尔提醒我们,这种乐观本身,恰恰就是骄傲的一种最狡猾的伪装——它甚至不需要否认历史上的种种灾难,只需要把这些灾难的责任统统推给”别人”或”体制”,自己便可以继续心安理得。

书中还有一处常被忽略、却颇值得细读的部分,是尼布尔对”为正义而奋斗”这个主题的处理。他说,人追求正义、参与公共生活,正如追求真理一样,能把历史生存中的可能与限制都深刻地展现出来,而且比追求真理更需要耗尽人的心力,因为它牵涉到具体的权力、资源和群体之间的角力。尼布尔并不因此劝人退出历史、独善其身;相反,他认为神所托付给人的,正是与他人一同建立并维系共同生活的责任——”共同生活不只是社会的必需,也是个人的必需。只有在人群相处的密切有机关系中,个人才能实现他的自我。”换句话说,逃避社会责任、把信仰局限在私人灵修的范围内,同样是一种不负责任的骄傲,只不过换了一副谦卑的面孔。真正合乎信仰的立场,是一面全力投入历史中相对而不完美的正义之争,一面又不把任何一次胜利、任何一种制度当成历史的终点。

有意思的是,尼布尔并没有把批评的矛头只对准”世俗的骄傲”,教会自身同样不能幸免。他在下卷谈恩典的一章里写得极为坦率:”凡不是为人的能力所能达到,只靠信心终得坚持的真理,一被人视为一种固定的产业,就被人利用为工具了。”换句话说,恩典本该使人从骄傲中释放出来,可历史上,恩典的教义反倒屡屡被信徒拿来当作一种新的骄傲的资本——以为自己既然蒙了恩,就已经比别人更配得神的悦纳。这句话对今天的教会依然是一记警钟:越是确信自己站在真理这一边,越需要提防那份确信本身变成新的骄傲。

尼布尔对”罪”的分析还有很细腻的一面:骄傲并不是罪的唯一样式。他指出,人有时并不是想扩张自己去支配一切,而是反其道而行——干脆放弃自己那份令人不安的自由,把自己完全交托给某种本能或冲动,任由自己被情欲所吞没。这就是他所说的”情欲”(sensuality):表面看是纵欲,骨子里却是逃避那份”既有限又自由”的紧张处境的另一种方式。骄傲是想变得比自己更大,情欲则是想把自己缩得比自己更小——两条路径不同,指向的却是同一个根源:不肯安然接受神所给人的那个不大不小、恰如其分的位置。这一分析角度,让”罪”不再只是宗教语言里一个抽象的教义标签,而成了每个人在日常生活的诱惑与逃避中都能对照检验的真实经验。

与罪相对的,是尼布尔所说的”原义”——人按神的形像受造这件事本身所蕴含的规范性可能。他特别强调,这不是指人类历史上曾经存在过一个完美无罪的黄金时代,仿佛亚当在堕落之前真的活出过一种理想状态;”原义”更像是一种始终向人敞开、却也始终被人违背的呼召:人本应在信靠中安于自己的有限,一如孩子安于父母的看顾,而不必靠自己去支撑整个世界的意义。这一点解释了全书一个看似矛盾却极为关键的立场——人是彻底而普遍地陷在罪中的,但这并不能成为推卸责任的借口,因为罪从来不是人性构造上”不得不然”的产物,而是人在每一次不肯信靠的选择中,自己造成的。

上卷谈”人的本性”,从这个矛盾出发,一路讲到人按神的形像受造、人为什么会犯罪、原罪和个人责任要怎么摆在一起理解。下卷谈”人的命运”,则把视角从个人拉到整个历史。尼布尔在这里做了一件很公道的事:他不偏不倚地检讨了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文艺复兴让人对自己重新充满信心,代价却是把改教运动看透了的”罪与恩典”那份深刻渐渐遗忘了;路德把属灵的国和属世的国分得太开,结果在社会伦理上显得消极;加尔文这边则容易走向另一个极端,把道德变成一套严苛的律法。他对两边都不留情面,也不各打五十大板了事,而是老老实实地指出每一种立场各自要付出的代价。

全书压轴的一章讲”历史的终局”。尼布尔说,”终局”这个词有两层意思:一是”完结”,二是”目标”。神的国既是历史最终要抵达的目标,也是对一切历史成就的审判。他举了好几个例子:古罗马帝国、大英帝国、还有他自己身处的美国——多少文明都曾把自己等同于”神在地上的国”,把”我们的梦想”错当成”神的梦想”。他这样描述这种自我膨胀:”在这种种新旧文化的僭妄中,有人曾把英帝国当作’神之城’看待。”这种”民族弥赛亚主义”,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把自己的成就无限放大、当成绝对真理,历史一次次证明,这条路走到头往往就是衰败。

书的末尾,尼布尔留下了一句很值得细细咀嚼的总结:”基督教信仰比其他古典或现代学说更重视人的灵性,但对人的德性的估价,却不像其他学说那样高。”换句话说,基督教信仰一方面比谁都更看重人身上那份能够超越自我、朝向神的灵性自由;另一方面,也正因为看得这么透彻,它对人实际能做到多少善事,反而没有那么乐观。这不是悲观,而是一种清醒——清醒地知道人有多高,也清醒地知道人能跌多深。

这部书写在二战的阴影之下,却没有一句廉价的安慰话,也没有一句廉价的绝望话。它只是老老实实地把人摆在神面前,让我们看清楚自己是谁:既不必因为渺小而自轻,也不该因为伟大而自负。尼布尔笔下那个”既是自然之子、又是灵性存有”的人,不是一个遥远的神学概念,而是每天照镜子的我们自己——会为身体的衰弱而叹息,也会为一个念头、一句话、一次选择而背负良心的重量;会渴望被接纳、被理解,也会在不知不觉中把自己的委屈、自己的道理,抬高成不容置疑的真理。

也许这正是这部书今天依然值得一读的原因。我们这个时代的骄傲,换了包装——有时是一套意识形态,有时是一种”我比你更懂”的姿态,有时甚至是一种以信仰之名的自信——本质却和尼布尔当年写下的那些,并没有太大不同。读这部书,与其说是在读一部神学史上的经典,不如说是照一面镜子:它不会替我们把答案写好,却会诚实地逼着我们再一次去问那第一章的老问题——人,究竟是谁。

奥古斯丁:“自由意志”和“神的恩典”

正如奥古斯丁在《忏悔录》中的告白:“你在我身内,我却驰骛于身外,在身外找寻你”——人的灵魂本就一直在寻求神,只是常常被那被扭曲、被虚假化的理性与良心所遮蔽,才走上了否认神的道路。

我们常常会陷入一种奇怪的困境:明明知道什么是对的,却偏偏去做错的;明明渴望安宁与纯洁,却不由自主地陷入欲望与焦虑的泥潭。在古代思想家奥古斯丁(St. Augustine)看来,这种“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挣扎,并不是因为我们不够聪明,而是因为我们灵魂深处最核心的引擎——意志,生病了。

为了说清楚这个问题,奥古斯丁专门写下了一部名著——《论自由意志》。在这本书中,他用极其严密的逻辑和温暖的人性洞察,试图解答一个困扰人类千年的终极发问:如果神是全善的,世上的恶到底从何而来?我们又该如何从迷茫中解脱?

在《论自由意志》中,奥古斯丁给出了一个出人意料却极其深刻的答案:恶,并不是一种被创造出来的“实体”,而是“善的缺乏”或“善的颠倒”。这就好比“黑暗”并不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它只是“缺乏光”;“冷”也不是一种独立物质,它只是“缺乏热”。同理,这个世界上本没有一种叫做“恶”的实体,当人类的意志选择背离终极的善(神),去追逐次要的、有限的事物时,“恶”就诞生了。

奥古斯丁关于“自由意志”与“神的恩典”的论述,可以说是整座基督教神学大厦中最核心的梁柱之一。很多人一听到“自由意志与神的恩典”,就觉得是极其绕口的哲学推演。如果用最接地气的通俗比喻来说,奥古斯丁的核心逻辑其实就是:“病入膏肓的病人”与“救命神医”的故事。

很多人以为,自由意志就是“我想吃汉堡就吃汉堡,想去打球就去打球”。但在奥古斯丁看来,这只是“选择的自由”,不是真正的道德自由。他提出了一个极其深刻的观点:人类在堕落(亚当犯罪)之后,意志并没有消失,但它“生病”了。堕落前的亚当: 能不犯罪,也能犯罪(有选择善恶的完美自由)。堕落后的我们: 不能不犯罪(只能在不同的坏选项里挑挑拣拣)。

这就好比一个重度毒瘾患者。当毒瘾发作时,他心里可能明知道“吸毒会毁了我”,但他手脚根本不受控制,依然会去掏钱包买毒品。在选择“买哪种毒品”时,他是自由的;但在“彻底戒毒、追求健康”这件事上,他的意志已经瘫痪了。奥古斯丁说,这就是人类的现状:我们有选择的权力,但失去了择善的力量。 我们的意志成为了罪的奴隶。

既然我们的意志已经像瘫痪了一样,根本无法靠自己去选善、选神,那人该怎么得救?奥古斯丁的答案极其彻底:全靠神的恩典,人类自己没有任何功劳。恩典的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就像神医救人的全过程:

1. 先行恩典:给心脏做电击

在人还根本不想求救、甚至还在抗拒神的时候,神的恩典就主动临到了(就像奥古斯丁在花园里听到“拿起来读”的那一刻)。这个作用就是把瘫痪的意志“激活”,给坏死的心灵打一针强心剂。这不是因为你表现好神才给你,而是神单方面的拯救。

2. 运作恩典:重塑爱的方向

奥古斯丁有一句名言:“人就是他所爱的东西。”(We are what we love.)作恶是因为我们爱错方向(爱名利胜过爱真理);恩典则是上帝把“对真善美的向往”重新注入我们心里,改变了我们的兴趣爱好。以前觉得读经祷告极其枯燥,现在突然发现里面有无尽的甘甜。

3. 协同恩典:陪你做康复训练

当意志被医治、爱的欲望被矫正后,人终于重新拥有了真正的自由——能够主动、快乐地去选择做善事。这时候,神的恩典依然陪着你,给你力量去胜过罪恶。

很多人常有一个误解:“如果一切都是神的恩典,那是不是意味着人就像个木偶,被神操控?自由意志岂不成了摆设?”奥古斯丁斩钉截铁地回答:恰恰相反!恩典不是消灭了自由,而是救活了自由。我们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奥古斯丁的核心逻辑:

“自由意志使我们能够犯罪,但唯有神的恩典才能使我们摆脱罪,获得真正的自由。”没有恩典: 自由意志只是一辆断了刹车、一路冲向悬崖的破车(表面上在飞驰,其实走向灭亡)。有了恩典: 就像拖车把破车拉进修车厂,换上了全新的发动机和刹车系统(恢复了汽车应有的功能)。

所以,当你做了一件善事、或者心向光明时,奥古斯丁会告诉你:不要骄傲,这是神的恩典在你心里医治了你的意志,让你能够重新做出正确的选择。

莫尔特曼《神学思想的经验》


《神学思想的经验》写于1999年,是莫尔特曼七十多岁时的一部回顾性著作。莫尔特曼是二十世纪最重要的德国新教神学家之一,以”盼望神学”闻名于世。这本书不像他早年的《盼望神学》或《被钉十字架的上帝》那样专注于某一个主题,而更像是他对自己一生神学探索的反思与总结——他走过哪些路,遇见了哪些问题,又如何一步步形成自己的神学思维方式。
书名里的”经验”二字非常关键。莫尔特曼想说的是:神学不是从天而降的抽象真理,它必然诞生于真实的生命经历之中——个人的遭遇、时代的创伤、共同体的信仰实践。对他而言,任何脱离了”经验”的神学,都有变成空洞体系的危险。


要读懂这本书,需要先理解莫尔特曼是在怎样的历史背景下成长为神学家的。他1926年生于汉堡,二战期间被俘,在英国战俘营里度过了几年。正是那段亲历苦难与絕望的岁月,让他深切感受到:如果上帝是真实的,他就必须是那位在苦难中与人同在的上帝,而不是高高在上、与世隔绝的全能者。这一直觉后来成为他全部神学的出发点。
在《神学思想的经验》里,他回顾了整个二十世纪基督教神学走过的路:从十九世纪自由主义神学对人类理性的乐观,到两次世界大战之后巴特”新正统神学”的强势登场,再到六七十年代解放神学、女性神学、生态神学相继兴起。这些神学思潮的更迭,在莫尔特曼眼中不只是学术史上的变化,而是人类在不同历史创伤面前,重新追问”上帝在哪里”的集体尝试。


莫尔特曼在这本书里反复强调一件事:神学不应该从”荣耀”出发,而应该从”苦难”出发。
这听起来有点反常识。我们通常以为,神学应该从上帝的伟大、全能、荣耀开始讲。但莫尔特曼认为,这种”从上往下”的神学路径,历史上造成了太多的问题——它容易变成为权力体制背书的意识形态,也容易对苦难中的人毫无意义。真正的基督教神学,应该从十字架开始:一个被钉死的上帝,一个与受苦者同在的上帝。
这并不是绝望的神学。正是因为有十字架,才有复活;正是因为直视苦难,才能真实地谈论盼望。这个”十字架与复活的辩证”,是莫尔特曼整个神学生涯的核心结构,在这本晚年的反思录里再次得到清晰的表达。
他还在书中讲到系统神学应该是什么样子的。他明确反对那种”堡垒式”的神学体系——把自己建造得密不透风、无懈可击,但也因此失去了与时代对话的能力。他用德文词 Beitrag(贡献、参与)来描述自己理想中的神学:不是宣布最终答案,而是平等、诚实地参与神学共同体的开放对话,坦诚自己的局限,在这个过程中共同趋近真理。


书中另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部分,是莫尔特曼对”对话”的强调。他认为基督教神学必须走出自我封闭,认真地与外部世界对话。
他最在意的对话对象是犹太教。作为战后成长的德国神学家,他无法回避德国基督教界在大屠杀中的沉默与共谋。他认为,基督教对以色列的神学态度必须彻底反思:以色列的弥赛亚盼望并没有因为基督教的出现而失效,教会与以色列是上帝国度在历史中的两种形态,应当在彼此的差异中相互承认、相互尊重。这一立场在他整个神学生涯中贯穿始终。
除此之外,他在书中也讨论了与其他宗教的对话、与自然科学的对话,以及神学如何回应生态危机。这些议题在1999年时已显出其先见之明,在今天读来更感到其迫切性。


这本书最大的价值,或许不在于它提出了什么新颖的神学论题,而在于它展示了一位神学家”如何思考”的过程。莫尔特曼没有试图建造一座宏伟的教义大厦,而是邀请读者跟着他一起”在路上”——在问题中前行,在对话中成长,在苦难与盼望的张力中保持思想的诚实。
当然,这本书也有其局限。由于议题铺展太广,部分论述不如他专题著作那样深入。对于习惯体系化阅读的读者来说,全书的结构可能稍显松散。此外,书中对后现代文化与数字时代的处境回应较为有限,毕竟那是世纪之交的产物。
但总体而言,《神学思想的经验》是一本适合在莫尔特曼其他著作之后阅读的书。读过《盼望神学》和《被钉十字架的上帝》之后再读这本,会有一种”见到老朋友”的感觉——那些熟悉的主题重新出现,但这一次是以更为沉稳、开阔的语调娓娓道来,是一位思想者对自己漫长旅程的深情回望。​​​​​​​​​​​​​​​​

教会不是目的,而是运动的参与者——读莫尔特曼《圣灵大能中的教会》

读完这本书,脑子里一直盘旋着一个问题:如果一间教会把自己的延续和壮大当作首要目标,它还算不算教会?莫尔特曼在这本书里给出了一个不留情面的回答——那不叫教会,那叫机构。

《圣灵大能中的教会》出版于1975年,是莫尔特曼”盼望神学三部曲”的第三部。在此之前,他用《盼望神学》(1964)建立了以复活为出发点的终末论框架,用《被钉十字架的上帝》(1972)把目光拉向十字架上上帝的苦难,这第三部则把圣灵引入,试图回答:在基督的历史与上帝国的将来之间,教会是什么?他的副标题叫”论弥赛亚式教会论”,这五个字已经说明了一切——教会的意义不能从自身内部推导,而必须放进一个更大的运动里才能被理解。

“教会的第一句话不是’教会’,而是基督。教会的最后一句话不是’教会’,而是父和子在自由的圣灵中的荣耀。所以,根据安布罗斯的话,教会仿佛月亮,它的光不是从自己而有的,也不是为自己而有的。”(第二章)

这段话我来来回回读了好几遍。月亮的比喻很古老,安布罗斯早在四世纪就用过,但莫尔特曼把它放在这里,是有针对性的。他要对抗的,是那种把教会当作目的本身的思路——无论是天主教意义上教会作为救恩中介的自我膨胀,还是新教意义上教会作为”罪人得称义的空间”而与社会现实脱节的内缩。他要说的是:教会的光源在它之外,它的方向也在它之外。

全书最打动我的部分,是第三章关于耶稣与穷人的论述。莫尔特曼细读路加福音四章和马太福音十一章,指出耶稣弥赛亚使命的最初形态就是一群人的聚集:瞎眼的得看见,被掳的得释放,贫穷的得福音。这不是比喻,而是上帝国到来的具体形式。

“在耶稣的福音中,来临中的上帝掌权的具体形式乃是得看见的瞎眼之人、得释放被掳之人、得喜乐的穷乏人以及得医治的病人的团契。所有人的出埃及因着他们而开始。”(第三章·耶稣的弥赛亚差派)

他对”贫穷”的界定很宽,又很精准。贫穷不只是经济上的一无所有,而是一种多层面的被奴役:所有必须仰赖他人、无力抵抗暴行的人都是穷人。这个定义让”穷人”不再是一个可以被同情然后打发走的阶层,而是一个位置——一个揭示权力关系的位置。耶稣首先站在这个位置旁边,这不是偶然,而是弥赛亚使命的内在逻辑。

“正是作为立场鲜明的’针对穷人的福音’的上帝国将自由带给所有人,因为它将富人和穷人、健康者和患病者、刚强者和软弱者带进那个贫穷的团契,在这样的团契中,人们可以毫无区别地谈论’所有人’。”(第三章·针对穷人的福音)

这段话里有一个逻辑不容易看见,但很重要:普世性不是从”所有人都一样”出发的,而是从”针对最边缘的人”出发的。换句话说,真正的普世性只能经由立场鲜明来达到,而不是通过回避立场。一个声称不偏袒任何人的教会,往往只是在默默地偏袒既有的权力结构。

书里让我思考最久的,是莫尔特曼关于宣教与教会关系的那个”倒置”。他说:

“不是说,教会’具有’一种宣教使命,毋宁说,基督的宣教使命创建了其教会。宣教不应从教会那边来理解,教会反而应从宣教那边来理解。”(第一章·宣教的教会)

这个倒置看起来像是文字游戏,但实际上改变了整个权力结构。如果教会是主体,宣教是教会的活动,那么宣教的边界、方向、策略都由教会机构决定;但如果宣教是主体,教会是在”上帝的差派”(Missio Dei)这一运动中被创建的结果,那么教会就必须时刻问自己:我是不是在阻碍这个运动?机构的自我保全冲动,就成了需要持续警惕的东西。

这让我联想到今天很多教会面临的一个困境:当一间教会越来越花力气维护自己的形象、规模和组织,它是否还在参与那个差派?莫尔特曼写这本书的1975年,德国福音教会正陷入官僚化的危机;他在书里说,那种”大众教会”的危机,对于真正的”团契教会”来说恰恰是一个机遇。五十年后,这些话读起来一点也不过时。

莫尔特曼在这本书里还发展了一套他称之为”友谊的语言”的东西,以此对抗他所说的”统治的语言”。他认为,耶稣被百姓嘲弄地称为”税吏和罪人的朋友”,这个称呼其实道出了一个深刻的真理。”朋友”这个词不是官衔,不是功能标签,而是一种人际关系的描述——平等的、忠诚的、开放的。

“在基督带来的复活中摆脱奴役,成为上帝之友,在自由中向他祷告,并经历上帝面向整个受造世界的开放性友谊。”(第三章·在耶稣的友谊中)

他对友谊的论述延伸到了祷告:人以朋友的身份向上帝说话,这是人类自由的最高形式之一。”上帝的朋友因着自由而祷告,并且信任自由的上帝的友谊。”这句话让我重新想起祷告到底是什么——不是在上位者面前俯伏的请愿,而是一种双方都在场的对话。

这套”友谊的语言”也为他对等级制教会结构的批判提供了神学基础。他在第六章明确说,圣灵在教会中以恩赐的形式分布,每个成员都是独特的恩赐承载者,教会的合一不依赖职务的等级,而依赖于被钉十字架、复活并掌权的基督本身。

“圣灵在教会中以恩赐的形式进行自我启示,成员相互平等,都是独特的灵恩承载者,其合一的基础在于被钉、复活并掌权的基督。”(第六章·圣灵进程中的教会)

这不是一个温和的神学立场。他在这里直接批评那种把”使徒传承”理解为权力垄断的主教制传统,认为它压制了圣灵恩赐的平等主义意涵。对于来自不同传统的读者,这个判断可能会引发争议;但他的论证逻辑是一贯的:只要教会的秩序是从外部的权力结构借来的,而不是从基督掌权的内在逻辑生发出来的,它就背叛了自己的主。

书的最后一章,莫尔特曼重新诠释教会的四大标记——一、圣、公、使徒传承。最后那个关于”使徒性”的重定义,我认为是全书最有冲击力的段落之一:

“使徒性并非涉及合法性的概念,而是以应许和使命为基础的概念,它指向复活之主面向世界的弥赛亚差派,教会的使徒性体现在她忠实于这个差派,盼望上帝国的到来,并因此而经受苦难。”(第七章·苦难中的使徒性)

使徒性不是传承的证书,而是苦难的标记——因为忠实于弥赛亚差派,所以进入冲突,进入苦难。这个定义让很多历史上以”正统”自居的教会变得很不安,也让很多在边缘处挣扎的教会重新找到了自己存在的依据。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莫尔特曼骨子里是个非常具体的神学家。他写作的时候,脑子里装着的是韩国基督徒在军事独裁下的抵抗,是肯尼亚独立教会在土屋里的崇拜,是拉丁美洲贫民区里用圣经识字的穷人,也是德国福音教会里那些因为官僚体制而失去活力的会众。他的教会论不是从书斋里推导出来的,而是从这些现实里挣扎出来的。也正因为如此,这本书虽然出版于半个世纪前,放在今天来读,它问的问题仍然锐利:你的教会,究竟站在谁那边?

上帝挂在绞架上——读莫特曼《被钉十字架的上帝》

尤尔根·莫特曼(Jürgen Moltmann,1926—2024)是二十世纪最重要的新教神学家之一。他出生于汉堡,年轻时被征入德国军队,亲历了二战的炮火与战败的羞耻。战俘营里,他第一次读到了圣经。在那个被遗弃的时刻,他遇见了同样被遗弃的耶稣——一个在十字架上呼喊”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你为何离弃我”的人。这次相遇,决定了他此后五十年的神学方向。《被钉十字架的上帝》出版于1972年,是莫特曼”盼望神学”三部曲的第二部,也是公认的二十世纪基督教神学最具突破性的著作之一。他在书中提出了一个震撼性的问题:如果上帝是真实的,上帝在奥斯威辛的毒气室里、在越南的丛林里、在一切受苦者的绝望深处,究竟在哪里?一、从一声呼喊开始”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你为何离弃我?这是耶稣在十字架上最后留下的话(马可福音15:34)。历代神学家在这句话面前都感到棘手。有人说这只是诗篇22篇的引用,表达的其实是信心;有人说耶稣此刻已精神混乱,这话不必当真;更多人选择绕开它,把注意力集中在复活的荣光之上。莫特曼却说:不,这一声呼喊必须被认真对待。这是真实的被遗弃,是真实的苦难,是真实的死亡。如果我们回避它,我们就失去了理解上帝与人类处境之关系的最深入口。他在书中写道,这个十字架不是基督教神学众多命题中的一个,而是整个基督教神学的批判准则。任何关于上帝的言说,都必须先经过各各他的检验。一位不能回答”你为何离弃我”的神学,是一位不能面对真实苦难的神学。二、受苦的上帝莫特曼所要颠覆的,是一个源远流长的神学传统——”上帝无受苦性”(divine apatheia)。这个教义来自古希腊哲学:完美的存在必然是不动的、不受外力影响的。上帝是绝对的主宰,不被任何事物感动,当然也不受苦。这个上帝在奥斯威辛面前沉默。莫特曼说,这样的上帝是一个贫乏的上帝。一位不能受苦的上帝,也是一位不能爱的上帝。因为爱的本质,就是被所爱之人感动、被所爱之人的苦难触动。如果上帝爱人类,上帝就必然能够受苦。他进一步说:上帝不是苦难的旁观者。在耶稣被钉十字架、被上帝”遗弃”的时刻,发生的是三位一体上帝内部最深刻的事件。父上帝在舍弃子的痛苦中,承受的是失去儿子的悲恸;子耶稣在被遗弃中,承担了世界全部的苦难与死亡。这是发生在三一上帝内部的神圣苦痛,是爱的极致表达——不是从高处俯视苦难,而是进入苦难、承担苦难。莫特曼并不是在讲一种廉价的安慰。他说的不是”上帝与你同在,所以一切都会好起来”。他说的是:上帝自己就挂在绞架上。那个孩子死去的地方,那个毒气室里最后的呼喊散去的地方,就是上帝所在的地方。这个论断来自他对维塞尔(Elie Wiesel)《夜》(Night)的深刻回应。维塞尔在奥斯威辛目睹一个孩子被吊死,旁边的人低声问:上帝在哪里?维塞尔心中有一个声音回答:他就挂在那里。维塞尔是在绝望中说这句话的。莫特曼却说:是的,他就挂在那里——这正是基督教信仰所要说的。被钉十字架的上帝,站在一切受苦者、被遗弃者、被处决者一边。三、十字架的政治维度莫特曼的神学从来不是纯粹内心世界的事。十字架对他而言,也是一个政治事件。耶稣不是因为神学异端被处死的。他是被罗马帝国以政治罪名钉上十字架的——钉十字架是罗马对叛乱者和逃亡奴隶的处决方式。彼拉多代表的是一种政治宗教,一种以国家和秩序为名的权力崇拜。耶稣的死,是这种权力与上帝国之间冲突的极端表达。这意味着,对被钉十字架者的信仰,内在地包含着对一切压迫性权力的批判。被钉十字架的上帝,不站在统治者一边;他站在被刑讯者、被处决者、被社会遗弃者一边。耶稣与两位被同时处决的强盗之间的共同体,在莫特曼看来具有典型的神学意义——”人子与被刑讯和被处决的人,无论他们是谁,有着毫无条件的团契。”这不是对暴力抵抗的背书,也不是一种廉价的革命神学。莫特曼要说的是:任何将宗教用作政治合法性工具的权力,任何以上帝之名强化统治的制度,都站在被钉十字架者的对立面。十字架是对所有偶像崇拜——无论是政治的、经济的还是宗教的——的永恒批判。四、与无神论的诚实对话近代以来,苦难成为无神论最有力的论据。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伊万·卡拉马佐夫说:即使上帝存在,即使天国真实,但只要有一个孩子曾经受苦流泪,我就把入场券还给他。加缪说:在这个荒诞的世界里,沉默的上帝不值得信仰。莫特曼将这种立场称为”抗议性无神论”——它不是傲慢的否定,而是来自对苦难的道德严肃性。他认为,这种抗议必须被基督教神学认真对待,而不是以形而上学的论证去绕开它。他的回应不是辩护,而是指认:你所抗议的那种上帝——高居云端、与苦难无关、对受难者保持沉默的上帝——那不是基督教的上帝。基督教的上帝,是那个在各各他与受苦者同在、承担了被遗弃之苦的上帝。呼求上帝的人,不是进入虚空,而是进入上帝自己所在的那个地方。这不能消解苦难。莫特曼没有试图解释苦难为什么存在,没有给出”神义论”的答案。他只是说:在苦难中,你并不孤单。五、这个时代需要什么样的神学《被钉十字架的上帝》写于1972年。那是一个多重危机交叠的年代:大屠杀的阴影未散,越战正酣,整个西方世界正在经历信仰的崩塌与重建。莫特曼的神学,是在瓦砾中建造的。五十年过去了,这本书仍然迫切。我们活在一个苦难被遮蔽、被管理、被算法过滤的时代。我们也活在一个宗教很容易变成权力背书工具的时代。我们活在一个”成功神学”盛行、”蒙福神学”泛滥的时代——在那里,信仰意味着繁荣与健康,十字架不过是装饰。莫特曼提醒我们:十字架是基督教神学的批判准则,不是装饰。一种回避苦难的信仰,是一种不诚实的信仰。一种为权力背书的宗教,是一种背叛被钉十字架者的宗教。对华人基督徒而言,这本书还有更切身的意义。在一个信仰者常常需要在顺服与见证之间艰难抉择的处境里,在一个教会常常被要求与世俗权力和谐共处的语境里,被钉十字架的上帝所提供的,不是逃离现实的出口,而是一种在苦难中认出上帝同在的勇气——以及一种不向偶像下跪的自由。莫特曼晚年曾说,他所有的神学,都是在回应两个问题:在奥斯威辛上帝在哪里?以及,人在上帝面前是谁?这两个问题,在每一个时代都不会过时。莫特曼于2024年6月3日在图宾根辞世,享年九十七岁。他的最后一部著作仍在谈论希望。

莫尔特曼与《盼望神学》

20世纪的神学之所以会发生巨大转向,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整个西方世界对“历史”与“未来”的理解发生了崩塌。19世纪以来,欧洲长期沉浸在一种乐观主义之中。启蒙运动之后,人们普遍相信理性、科学与文明会不断推动世界向前发展。许多神学家也开始用一种越来越“现代化”的方式解释基督教,强调人的道德进步、社会文明与宗教经验。在这样的背景里,基督教某种程度上逐渐被理解为帮助人类建立更好世界的一种文化力量。

然而,两次世界大战彻底粉碎了这种信念。

集中营、核战争、大规模屠杀以及文明世界的道德崩塌,使许多人开始重新思考一个问题:如果人类文明最终仍然走向毁灭,那么历史究竟还有没有意义?而基督教又能向这样的世界说什么?

正是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德国神学家于尔根·莫特曼写下了《盼望神学》。这本书不仅是一部关于“盼望”的灵修作品,更是一场关于基督教本质的神学重建。

莫特曼认为,过去许多神学在结构上存在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过于强调“起初”,却忽略了“终末”;过于强调“过去发生了什么”,却忽略了“神将来要成就什么”。然而,圣经本身却是一卷不断朝向未来展开的书。无论是亚伯拉罕离开本地本族,还是以色列人在旷野中的等待,无论是先知对于弥赛亚国度的预言,还是新约教会对于主再来的盼望,整个圣经启示始终带着一种强烈的“未来性”。

因此,莫特曼提出,基督教本质上不是一种维持现状的宗教,而是一种面向未来的信仰。

而这个未来,并不是人类历史自然发展的结果,也不是乌托邦式的社会理想,而是神在耶稣基督里已经开始、并且终将完成的新创造。

《盼望神学》的中心,并不只是“盼望”这个概念本身,而是“复活”。

莫特曼认为,耶稣基督的复活,是整个基督教信仰的决定性事件。因为复活不仅意味着一个死人重新活过来,更意味着神未来的国度已经突破性地进入历史。换句话说,在基督复活的那一刻,末世已经开始了。

传统神学有时容易把末世论放在神学体系的最后部分,仿佛它只是关于“世界结束以后”的事情。但莫特曼认为,末世论并不是神学最后的一章,而是整个基督教神学的基础方向。因为基督教并不是从“过去”来理解现在,而是从“神应许的未来”来理解现在。

这也是为什么莫特曼不断强调“应许”这个概念。

在他看来,圣经中的神并不是希腊哲学中那种静止不变的抽象存在,而是一位在历史中行动、并且不断向未来展开应许的神。神呼召亚伯拉罕,不是为了让他停留在原地,而是带领他走向尚未看见的未来;以色列在旷野中存活,不是因为他们已经拥有应许,而是因为他们正在朝向应许之地前进;教会之所以存在,也不是因为已经完全得着神国,而是因为教会活在“已经开始却尚未完成”的张力之中。

因此,莫特曼非常强调一种“末世性的存在”。

教会并不是活在一个封闭完成的世界里,而是活在神未来已经开始进入现实的张力之中。基督已经复活,圣灵已经降临,神国已经开始,但罪恶、死亡与痛苦却尚未完全消失。因此,基督徒的生命始终带着一种等待、盼望与向前的性质。

这种思想实际上重新改变了20世纪教会对于世界的理解。

因为如果未来属于神,那么现实世界就绝不是毫无意义的。相反,正因为神将来要更新世界,所以今天的教会便不能逃避世界。

莫特曼反对一种消极的末世观。他认为,有些基督徒把末世理解为“离开世界”,于是信仰变成一种等待天堂的宗教。但真正的圣经盼望,并不是从世界撤退,而是因为知道神将更新世界,所以今天就开始活出那未来国度的样式。

因此,《盼望神学》并不是一种抽象的哲学乐观主义,而是一种建立在十字架与复活之上的神学实践。

莫特曼特别强调,真正的盼望一定经过十字架。如果没有十字架,所谓的盼望只不过是廉价的乐观。但基督教的盼望之所以真实,恰恰是因为它诞生于死亡之中。

神不是在远离苦难的地方建立祂的国,而是在十字架上进入人的痛苦,并借着复活开启新创造。

因此,复活并不是对现实苦难的否定,而是神对现实苦难最终的审判。

这也是为什么莫特曼后来会进一步发展出“十字架神学”。他认为,真正的教会不能脱离受苦的世界,因为神自己已经在基督里进入了这个受苦的世界。一个真正活在盼望中的教会,不会对历史中的黑暗麻木,也不会向现实中的罪恶妥协。恰恰因为相信神未来的新创造,所以教会今天便更有力量对抗死亡、绝望与不义。

从神学史来看,《盼望神学》最大的贡献之一,就是重新恢复了“末世论”的中心地位。

在莫特曼之前,很多系统神学把末世论放在最后,仿佛只是关于未来时间表的讨论。但莫特曼认为,末世论不是神学的结尾,而是神学的动力。因为整个基督教信仰,本质上都建立在神未来的应许之上。

换句话说,教会并不是因为看见现实已经完全改变,所以才有信心;而是因为相信神未来的应许,所以能够在尚未完成的现实中继续忍耐、继续传福音、继续圣洁生活、继续等候神国。

因此,盼望并不是基督徒信仰中的附属情感,而是整个基督徒存在方式的核心。

一个失去盼望的教会,最终一定会陷入现实主义,只关注制度、人数、管理与生存;一个失去末世性的信仰,也会逐渐失去属天方向,只剩下宗教形式。

莫特曼所要恢复的,正是教会对于“未来属于神”的确信。

因为对于基督徒而言,历史并不是循环的,也不是偶然的,更不是走向虚无的。历史最终的终点,是神的新创造。

而教会今天的存在,就是在这个旧世界之中,提前活出那个将来世界的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