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本性与命运:一部关于我们自己的书

有一本书,开篇第一句话就把每个读者拉进了自己的处境里:”人往往成为他自己的一个最烦恼的问题。”

这是尼布尔《人的本性与命运》的第一章标题——”人,作为自己的一个问题”。这部书原是他一九三九年在爱丁堡大学的系列讲座,后来整理成上下两卷出版,八十多年过去,它谈的那个问题却一点也不过时:我们到底是谁?为什么我们越想肯定自己,越容易发现里头藏着矛盾?

尼布尔一开篇就点出这种矛盾。人若坚持自己不过是自然界的一员,跟动物没什么不同,却又忍不住相信自己比动物高明;人若相信自己天性本善,历史上的种种罪恶都是外部环境造成的,可仔细一想,那些环境说到底不也是人造出来的吗?人若因为宇宙浩瀚而感到自己渺小,那份”渺小感”本身,其实又是一种站在宇宙之外去评判宇宙的骄傲。尼布尔引了诗篇的话:”我观看你指头所造的天,并你所陈设的月亮星宿,便说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他提醒我们,这种在苍穹面前的谦卑,早在几千年前的诗人那里就有了,并不是近代天文学家的新发现。真正”近代”的,反倒是我们在谦卑的同时,仍掩不住的那份骄傲。

这就带出全书最核心的一句话:人同时是”自然的孩子”,也是”灵性的存有”。一方面,我们受身体、时间、死亡的限制,跟草木鸟兽一样,逃不出自然的兴衰;另一方面,我们的灵性又能超越自己、超越理性,甚至能想象、能反思、能对自己的一生作出评判。尼布尔在下卷开篇写道,人”看’度尽的年岁,好像一声叹息’,他的生命短于一些禽兽。但人因预知死亡必临而有的感怆,乃是禽兽所没有的。”这句话说得很朴素,却道出了人这个物种独特的处境:我们比许多动物都脆弱,却是唯一一种,明明知道自己终将死去,还要为此感慨、为此追问意义的受造物。

正是这个”夹在中间”的处境,成了罪的温床。尼布尔说得很直接:人犯罪,不是因为无知,也不是因为有限本身,而是因为不肯安于自己的有限。他写道:”人心中的罪恶乃是由于人不愿意承认他的依赖地位,也不愿意接受他的有限性和不安全的地位;这一个不愿意的态度,虽不是必要的,却是他所无法避免的,并且使他更加深陷于他所想要逃避的那不安全的境界中。”越是想摆脱那份不安全感,越是深陷其中——这大概是全书对”罪”最精准的描述:不是外在的过犯清单,而是一种内在的、自我加剧的焦虑循环。

这种不安,往两个方向发展。一种是”骄傲”,妄图用自己的力量去克服一切限制,把自己等同于神;尼布尔甚至借用以赛亚责备巴比伦王的话来形容这种骄傲的本质:”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从天坠落……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上帝众星以上。……然而你必坠落到阴间。”另一种是”自义”,觉得自己已经掌握了真理和善,可以居高临下地评判别人。个人的骄傲已经够麻烦了,一旦这种骄傲被一群人、一个民族共同拥有,那种破坏力就更加可怕。

尼布尔还专门用一整章的篇幅,谈近代人那份”苟安的良心”——也就是现代人对罪这个话题的普遍轻慢。他引了英国批评家胡立谟的一句话来概括文艺复兴以来的整体思想氛围:”从文艺复兴以来,各种思想虽表现纷纭,却形成为一个连贯一致的整体……都同样地表现不认识原罪的意义。”黑格尔与马克思,一个唯心一个唯物,立场看似南辕北辙,骨子里却同样相信人性本善,分歧只在于用什么方法、在什么条件下才能把这份善实现出来;卢梭的浪漫主义自然论和启蒙时代的理性主义自然论也是一样,都不肯正视人自身可能有的败坏。近代人面对二十世纪血淋淋的战争与极权暴政,仍然固执地相信”人类只是腐败制度的牺牲品,而那制度是他所要摧毁或改造的”,仿佛只要换一套制度、多一点教育,人性中的问题就能迎刃而解。尼布尔提醒我们,这种乐观本身,恰恰就是骄傲的一种最狡猾的伪装——它甚至不需要否认历史上的种种灾难,只需要把这些灾难的责任统统推给”别人”或”体制”,自己便可以继续心安理得。

书中还有一处常被忽略、却颇值得细读的部分,是尼布尔对”为正义而奋斗”这个主题的处理。他说,人追求正义、参与公共生活,正如追求真理一样,能把历史生存中的可能与限制都深刻地展现出来,而且比追求真理更需要耗尽人的心力,因为它牵涉到具体的权力、资源和群体之间的角力。尼布尔并不因此劝人退出历史、独善其身;相反,他认为神所托付给人的,正是与他人一同建立并维系共同生活的责任——”共同生活不只是社会的必需,也是个人的必需。只有在人群相处的密切有机关系中,个人才能实现他的自我。”换句话说,逃避社会责任、把信仰局限在私人灵修的范围内,同样是一种不负责任的骄傲,只不过换了一副谦卑的面孔。真正合乎信仰的立场,是一面全力投入历史中相对而不完美的正义之争,一面又不把任何一次胜利、任何一种制度当成历史的终点。

有意思的是,尼布尔并没有把批评的矛头只对准”世俗的骄傲”,教会自身同样不能幸免。他在下卷谈恩典的一章里写得极为坦率:”凡不是为人的能力所能达到,只靠信心终得坚持的真理,一被人视为一种固定的产业,就被人利用为工具了。”换句话说,恩典本该使人从骄傲中释放出来,可历史上,恩典的教义反倒屡屡被信徒拿来当作一种新的骄傲的资本——以为自己既然蒙了恩,就已经比别人更配得神的悦纳。这句话对今天的教会依然是一记警钟:越是确信自己站在真理这一边,越需要提防那份确信本身变成新的骄傲。

尼布尔对”罪”的分析还有很细腻的一面:骄傲并不是罪的唯一样式。他指出,人有时并不是想扩张自己去支配一切,而是反其道而行——干脆放弃自己那份令人不安的自由,把自己完全交托给某种本能或冲动,任由自己被情欲所吞没。这就是他所说的”情欲”(sensuality):表面看是纵欲,骨子里却是逃避那份”既有限又自由”的紧张处境的另一种方式。骄傲是想变得比自己更大,情欲则是想把自己缩得比自己更小——两条路径不同,指向的却是同一个根源:不肯安然接受神所给人的那个不大不小、恰如其分的位置。这一分析角度,让”罪”不再只是宗教语言里一个抽象的教义标签,而成了每个人在日常生活的诱惑与逃避中都能对照检验的真实经验。

与罪相对的,是尼布尔所说的”原义”——人按神的形像受造这件事本身所蕴含的规范性可能。他特别强调,这不是指人类历史上曾经存在过一个完美无罪的黄金时代,仿佛亚当在堕落之前真的活出过一种理想状态;”原义”更像是一种始终向人敞开、却也始终被人违背的呼召:人本应在信靠中安于自己的有限,一如孩子安于父母的看顾,而不必靠自己去支撑整个世界的意义。这一点解释了全书一个看似矛盾却极为关键的立场——人是彻底而普遍地陷在罪中的,但这并不能成为推卸责任的借口,因为罪从来不是人性构造上”不得不然”的产物,而是人在每一次不肯信靠的选择中,自己造成的。

上卷谈”人的本性”,从这个矛盾出发,一路讲到人按神的形像受造、人为什么会犯罪、原罪和个人责任要怎么摆在一起理解。下卷谈”人的命运”,则把视角从个人拉到整个历史。尼布尔在这里做了一件很公道的事:他不偏不倚地检讨了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文艺复兴让人对自己重新充满信心,代价却是把改教运动看透了的”罪与恩典”那份深刻渐渐遗忘了;路德把属灵的国和属世的国分得太开,结果在社会伦理上显得消极;加尔文这边则容易走向另一个极端,把道德变成一套严苛的律法。他对两边都不留情面,也不各打五十大板了事,而是老老实实地指出每一种立场各自要付出的代价。

全书压轴的一章讲”历史的终局”。尼布尔说,”终局”这个词有两层意思:一是”完结”,二是”目标”。神的国既是历史最终要抵达的目标,也是对一切历史成就的审判。他举了好几个例子:古罗马帝国、大英帝国、还有他自己身处的美国——多少文明都曾把自己等同于”神在地上的国”,把”我们的梦想”错当成”神的梦想”。他这样描述这种自我膨胀:”在这种种新旧文化的僭妄中,有人曾把英帝国当作’神之城’看待。”这种”民族弥赛亚主义”,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把自己的成就无限放大、当成绝对真理,历史一次次证明,这条路走到头往往就是衰败。

书的末尾,尼布尔留下了一句很值得细细咀嚼的总结:”基督教信仰比其他古典或现代学说更重视人的灵性,但对人的德性的估价,却不像其他学说那样高。”换句话说,基督教信仰一方面比谁都更看重人身上那份能够超越自我、朝向神的灵性自由;另一方面,也正因为看得这么透彻,它对人实际能做到多少善事,反而没有那么乐观。这不是悲观,而是一种清醒——清醒地知道人有多高,也清醒地知道人能跌多深。

这部书写在二战的阴影之下,却没有一句廉价的安慰话,也没有一句廉价的绝望话。它只是老老实实地把人摆在神面前,让我们看清楚自己是谁:既不必因为渺小而自轻,也不该因为伟大而自负。尼布尔笔下那个”既是自然之子、又是灵性存有”的人,不是一个遥远的神学概念,而是每天照镜子的我们自己——会为身体的衰弱而叹息,也会为一个念头、一句话、一次选择而背负良心的重量;会渴望被接纳、被理解,也会在不知不觉中把自己的委屈、自己的道理,抬高成不容置疑的真理。

也许这正是这部书今天依然值得一读的原因。我们这个时代的骄傲,换了包装——有时是一套意识形态,有时是一种”我比你更懂”的姿态,有时甚至是一种以信仰之名的自信——本质却和尼布尔当年写下的那些,并没有太大不同。读这部书,与其说是在读一部神学史上的经典,不如说是照一面镜子:它不会替我们把答案写好,却会诚实地逼着我们再一次去问那第一章的老问题——人,究竟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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