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为什么好人凑在一起,反而更容易做坏事

有一个问题,大概每个在团体里、组织里、教会里生活过的人都隐约感觉到过:为什么一个个看上去都还算善良、讲道理的人,一旦组成一个群体、一个国家、一个阵营,说出来的话、做出来的事,却往往比他们任何一个人单独时更冷酷、更自私,甚至更凶狠?

这正是尼布尔在一九三二年出版的《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里要回答的问题。这本书写在他离开底特律牧职、转往纽约协和神学院任教不久之后,比《人的本性与命运》早了近十年,却已经把他后来被称为”基督教现实主义”的那套眼光,几乎全数亮了出来。此书出版正值大萧条最深重的年月,工厂关闭、失业遍地、阶级之间的对立空前尖锐,尼布尔身处其中,既不满足于纯粹理性主义者对社会进步的乐观许诺,也不甘心接受马克思主义者那种把一切都还原为阶级斗争的决定论,于是写下这本书,试图在这两者之间,替基督教伦理找出一条既不天真、也不冷酷的路。全书的核心主张,用一句话就能说清楚:个人的道德,和群体的道德,根本不是同一回事,二者之间存在着一道很难跨越的落差。

尼布尔开篇就把这道落差挑明了。个人在私下相处时,多少能凭着理性的反省、同理心,乃至宗教信仰里”爱人如己”的教导,把一部分自私压下去,愿意为别人让一步;可是一旦这些个人组成一个群体——一个民族、一个阶级、一个国家——群体本身却几乎没有能力做到同样的自我克制。尼布尔认为,个体在私人生活中可能表现出高度的道德感,但在集体行动或社会层面上,人们往往会因为权力、利益等因素而做出不道德的选择,这是因为个人的道德约束力在群体中容易被稀释,集体行为往往受到更加强烈的自私动机驱使。换句话说,不是”好人变坏了”,而是好人一旦被吸收进一个更大的集体,他原本那点道德约束力就被稀释掉了,取而代之的是集体本身那种近乎本能的自我保存与扩张的冲动。

他首先检讨理性和宗教这两种资源,在多大程度上真能约束个人在社会中的自私。尼布尔对这两条路都不算乐观——理性固然能让人看清自己的利益所在,却同样能被用来包装和辩护自己的利益,越是聪明的人,往往越擅长为自己的自私找出一套逻辑自洽的说辞;宗教固然能激发出舍己的爱,能在最亲密的关系里孕育出真正的牺牲精神,但这种爱一旦被要求放大到整个社会、整个陌生人组成的群体,就常常力不从心,甚至会被扭曲成一种廉价的自我感觉良好,误以为个人心里存着善意,社会问题就能自然而然地解决。尼布尔并不否认理性与宗教各自的价值,他要提醒的是:不要高估这两样东西单独就能弥合个人与群体之间的道德落差。

接着,尼布尔把国家和民族摆在放大镜下检视,得出一个相当不留情面的结论:一个民族最重要的道德特征或许是它的虚伪。他的意思是,个人尚且还会因为良心不安而收敛自己的自私,国家却几乎从不为自己的自私感到羞愧,反而总能找到一整套”为了国家利益””为了民族大义”的说辞,把赤裸裸的权力扩张包装成正义的事业。更耐人寻味的是,尼布尔观察到,民族往往正是在与其他民族对峙、竞争甚至冲突的时候,才最强烈地意识到自己是谁——爱国情怀说到底常常是一种被”他者”反衬出来的自我意识,而不是单纯出于对同胞的爱。他还举了一个至今读来仍很扎心的例子:当时的西方殖民世界之所以能建立起对其他种族的支配地位,靠的主要是”浮士德”灵魂中的高度自我意识,而不是靠战争技术、管理技能和经济力量的发展——也就是说,支撑一整套殖民体系的,首先是一种自认高人一等的精神姿态,武力和技术不过是这种姿态的工具而已。这样的分析放在今天,依然值得我们对照检视各种”文明优越感”背后的心理机制。

随后,尼布尔把镜头转向阶级。他先看”特权阶级”——那些占据社会资源和权力优势的群体,是怎样一边心安理得地享受特权,一边又给自己找出一整套理由:说自己的地位是社会对他们贡献的合理回报,说自己天生比别人更有智慧、更有品味、更有利于社会安定,甚至说自己的富足本身就证明了他们比别人更值得尊敬。尼布尔一针见血地指出,光靠讲道理、靠道德劝诫,根本没办法真正撼动这种由阶级特权造成的不公,因为特权阶级的自我辩护能力,几乎和它的特权本身一样根深蒂固——它不需要有意识地撒谎,因为这套说辞早已内化成了它对自己身份的真诚信念。接着他转向”无产阶级”,指出被压迫的一方也有自己的道德困境:他们既不太相信靠个人品德的提升能改变什么,又容易滑向另一个极端,把全部问题简化为纯粹的权力对抗,仿佛只要夺回权力,一切道德问题就会自动解决。尼布尔用一句相当锋利的话概括了这两个阶级之间的道德对峙:无产阶级和中产阶级道德之间的冲突就是伪善与野蛮、故作多情与犬儒主义之间的冲突。——一边是靠虚伪的说辞掩盖自己的自私,一边是干脆放弃了对道德的期待,只剩下赤裸裸的犬儒,两条路谁也不比谁更高明。

正因为看透了这一层,尼布尔才没有像同时代许多自由派神学家和理性主义者那样,天真地相信只要有足够的教育、足够的善意劝说,社会不公就能被慢慢化解。他反而正面讨论了”通过革命实现公正”与”凭借政治力量实现公正”这两条更强硬的路径,承认在群体与群体的较量中,某种程度的强制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他说得很坦率:一切超出最亲密社会圈子之外的大范围合作,都需要一定程度的强制作为支撑,因为没有强制力,任何一个共同体都难以真正维系下去;哪怕是我们所珍视的民主制度,也不能自外于这个规律——民主同样是靠着某种权力的平衡与约束,而不是单靠人心的善良维系起来的。这个立场在当年颇具争议,因为它意味着,纯粹诉诸个人道德劝诫的和平主义、乌托邦式的理想主义,其实低估了群体自私的顽固程度,也低估了要在一个分裂而冲突的世界里,维持哪怕一点点秩序与公正所需付出的代价。但尼布尔同时也没有因此滑向”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另一个极端:维护政治中的道德价值,正是要在承认强制不可避免的同时,仍然为政治行动划出一条道德的底线——手段固然要服从于目的,但绝不能任由手段本身反过来吞噬了目的,暴力与强制若脱离了对公正这一目标的持续检验,最终只会制造出新的压迫,而非终结旧的压迫。

尼布尔特别留意这种集体自私是怎样”合理化”自己的:它很少会赤裸裸地承认”我们只是想要更多权力”,而总要披上一层更体面的外衣——说这是为了公共利益,为了传统,为了信仰,为了子孙后代。越是庞大、越是团结的群体,这层外衣往往织得越精致,也越难被群体自己的成员看穿,因为质疑这层外衣,几乎等于质疑自己所属群体的正当性,这需要一种超出寻常的诚实与勇气。这也是尼布尔这本书至今读来仍然锋利的地方:它不只是在批评”敌对的一方”,更是在提醒每一个身处群体之中的人——无论这群体是国家、阶级,还是任何一个自认为站在道德高地上的团体——都要警惕自己有没有正在用类似的方式,把集体的自私包装成集体的美德。

回到最初的问题:个人道德与社会道德之间的冲突,究竟该怎么安放?尼布尔没有给出一个简单的和解方案,反而坦率地承认,这里存在着一种近乎悲剧性的处境——人作为个体,相信自己应当去爱、应当追求公正,可是当这同一群人组成阶级、组成民族的时候,却几乎无一例外地想着尽可能攫取更多权力。信仰不能许诺这道裂缝会被彻底填平,它能做的,是让人在参与这场群体角力时,既不假装自己可以置身事外、独善其身,也不因此彻底放弃对公正与良知的追求——在权力的领域里,仍然守住良心该守住的那部分。这种”既不天真,也不冷酷”的姿态,正是尼布尔”基督教现实主义”这个称号的真正含义:现实主义提醒人不要低估群体自私的顽固,基督教信仰则提醒人不要因此放弃对公正与爱的盼望,两者缺一不可。

九十多年过去,这本书谈的仍然是我们每天都在经历的处境:一群善良的人,聚在一起开会、结成阵营、组成团队——无论是政党、公司,还是任何一个宗教团体——为什么反而更容易说出、做出连自己私下都未必认同的话和事。尼布尔没有替我们找一条捷径绕过这个难题,他只是诚实地把它摆在了桌面上,也顺带给了我们一个自我检验的提醒:一个群体越是坚信自己站在正义或真理的一边,就越需要提防这份坚信本身,正在悄悄变成它自己看不见的那种集体自私。这大概正是这本书历经近一个世纪,依然值得被重新打开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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