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哥林多前书 9:19-27 “自由与仆人”

19 我虽是自由的,无人辖管;然而我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为要多得人。
19 For though I be free from all men, yet have I made myself servant unto all, that I might gain the more.
20 向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虽不在律法以下,还是作律法以下的人,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
20 And unto the Jews I became as a Jew, that I might gain the Jews; to them that are under the law, as under the law, that I might gain them that are under the law;
21 向没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没有律法的人,为要得没有律法的人;其实我在神面前,不是没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
21 To them that are without law, as without law, (being not without law to God, but under the law to Christ,) that I might gain them that are without law.
22 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
22 To the weak became I as weak, that I might gain the weak: I am made all things to all men, that I might by all means save some.
23 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
23 And this I do for the gospel’s sake, that I might be partaker thereof with you.
24 岂不知在场上赛跑的都跑,但得奖赏的只有一人?你们也当这样跑,好叫你们得着奖赏。
24 Know ye not that they which run in a race run all, but one receiveth the prize? So run, that ye may obtain.
25 凡较力争胜的,诸事都有节制,他们不过是要得能坏的冠冕;我们却是要得不能坏的冠冕。
25 And every man that striveth for the mastery is temperate in all things. Now they do it to obtain a corruptible crown; but we an incorruptible.
26 所以,我奔跑不像无定向的;我斗拳不像打空气的。
26 I therefore so run, not as uncertainly; so fight I, not as one that beateth the air:
27 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
27 But I keep under my body, and bring it into subjection: lest that by any means, when I have preached to others, I myself should be a castaway.

前面看到,保罗有权柄靠福音养生,却主动放下(9:1-18)。这一讲承接同一条线:15 节以后的“但”字,转向的是他如何使用自由。前半段(19-23 节)讲他把自由用在哪里:为了多得人,甘心作众人的仆人;后半段(24-27 节)讲他怎样约束自己:像运动员一样节制、有目标,免得自己反被弃绝。这里的对象,是哥林多教会里那些自称“我们有知识,我们是自由的”的人(8:1、9;10:23)。

19 我虽是自由的,无人辖管;然而我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为要多得人。

“作了……仆人”一词,原文是 δουλόω(douloō),是“使自己成为奴隶”,动词,是保罗自己做的决定。这不是被迫,而是自由人的选择。这与世人所说的自由不同:基督里的自由,先是灵魂得释放,在主面前把重担卸下(太 11:28);接着主让我们背另一种“轭”,就是温柔谦卑的、爱的轭,“我的轭是容易的,我的担子是轻省的”(太 11:29-30)。保罗以此为自由的最高用途:向 8 章里那些只顾自己“知识”和“权利”的人显示,自由的目的是服侍。这也与主所说的一致:“你们中间,谁愿为首,就必作众人的仆人;因为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可 10:44-45)。

“为要多得人”是一个目标。补充文件指出,得人就是为基督得人,把人带到福音的管辖下,脱离罪的捆绑,进入神儿女荣耀的自由。保罗爱他的同胞爱到“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我也愿意”的地步(罗 9:3),可见这不是策略,而是爱。他也在书信开头都自称“基督耶稣的仆人”(罗 1:1;腓 1:1)。工作不是单纯为了工价,保罗是为了超越工价的更宝贵的东西。

20 向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虽不在律法以下,还是作律法以下的人,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

保罗的宣教有一个次序:先到会堂,先向犹太人传(徒 13:5、14;14:1;17:1-2、10;18:4)。他所付出的代价很大,被辱骂、被打,甚至被石头打了拖出城外(徒 14:19;林后 11:24-25),却仍然回去。他是“便雅悯支派的人,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就律法说,我是法利赛人”(腓 3:5),有资格对他们说“我就是犹太人”。彼得和约翰按时上圣殿祷告(徒 3:1)的例子:那里曾有人把耶稣钉十字架,他们仍不放弃祷告的时间,可见早期的使徒是彻底守律法的人;保罗则去会堂,像犹太人一样与他们同在。保罗为了要得犹太人,也有具体行动:他为提摩太行了割礼(徒 16:3),因为那是犹太人所知的;但对提多,因为有人要强逼他受割礼,他就绝不让步(加 2:3-5)。这说明,“作犹太人”是变通,不是让福音妥协。

“律法以下的人”是指那些彻底遵守摩西律法的人。保罗自己是“不在律法以下”的,因为“基督是律法的总结”(罗 10:4),但他仍然愿意作律法以下的人,态度上尊重律法,并没有轻视。这也是为什么基督教把旧约放进圣经:主自己说“我来不是要废掉律法和先知,乃是要成全”(太 5:17)。

21 向没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没有律法的人,为要得没有律法的人;其实我在神面前,不是没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

“没有律法的人”指外邦人。保罗在市场上做帐棚、卖帐棚,与做买卖的人同在,有时又作为圣职人员上讲台,有时是做工的人,形形色色,却没有失去自己的身分(identity)。保罗在雅典向外邦人讲道,是从他们的碑文、他们的诗人说起(徒 17:22-28),而不是先攻击他们的偶像。但他随即括弧补充:他不是没有律法,“在神面前,不是没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可以理解为保罗服在“基督的律法”之下(参加 6:2);补充文件也指出,他服在神的律法、基督的律法之下,所以能与各种人相交而福音不作任何妥协。

22 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

“软弱的人”,是 8 章里那些因良心软弱、不敢吃祭偶像之物的人(8:7、9-13)。保罗在 8:13 说过:“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这里是他对那句话的实际演示:强的人有自由,但软弱的人才是他要得的对象。“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是他的心愿,也是他的边界:他为救人而变通,却不为了讨人喜欢而变通。他在别处也说过:“我岂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神的心呢?”(加 1:10)

23 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

“与人同得”(συγκοινωνός,sunkoinōnos)有“共同分享者”之意。保罗说他不是站在福音之外去施舍福音,而是与被他所得的人一同领受福音的好处。这与腓立比书 1:7 所说的“同蒙恩”一脉相承。他的自由,不是高高在上的施予,而是与人同在的分享。

24 岂不知在场上赛跑的都跑,但得奖赏的只有一人?你们也当这样跑,好叫你们得着奖赏。

从这里开始,保罗换成运动比喻,哥林多人很熟悉,哥林多附近有著名的地峡运动会(Isthmian Games),赛场上的竞技文化是他们日常的一部分。保罗以帐棚为业,可能与当时军人和竞技比赛都需要帐棚有关;他还借马拉松跑者报捷的故事,来比喻传“福音”(好消息)的人,这是借来的图像,重点是:传福音的人不是为钱奔跑,而是为荣耀的冠冕奔跑。“但得奖赏的只有一人”不是说信徒之间要互相竞争,而是强调:要像有目标的人那样跑,不能随便跑。补充文件也把这一节与希伯来书 12:1-2 连在一起:放下重担,存心忍耐,奔那摆在前头的路程,仰望耶稣。

25 凡较力争胜的,诸事都有节制,他们不过是要得能坏的冠冕;我们却是要得不能坏的冠冕。

“节制”(ἐγκρατεύεται,enkrateuetai)指对自己的欲望、饮食、习惯全面地控制,这个词的名词形式在加拉太书 5:23 被列为圣灵的果子之一。那些运动员和角斗士为了一个能坏的冠冕,尚且彻底节制,何况我们是为了不能坏的冠冕。新约用“冠冕”表示终极的奖赏:“公义的冠冕”(提后 4:8)、“生命的冠冕”(雅 1:12)、“永不衰残的荣耀冠冕”(彼前 5:4)。这里保罗是对自认为“自由”的哥林多人提出温和的警告:别因为讲自由,就让生活没有规律、没有基准。

26 所以,我奔跑不像无定向的;我斗拳不像打空气的。

这一节有两个重点:方向和目标。奔跑的人要知道往哪个方向跑,拳击的人要知道打的是对手,不是空气。他用约翰福音 21:6 和路加福音 5:4 里彼得打鱼的故事来说明:彼得整夜劳碌没有打到什么,主一说“撒在船的右边”“把网撒到水深之处”,就满网。人生和事奉常常要问:我是不是在打空气?我的事工是否只是在无聊地反复?保罗的方向很明确:“我不是已经得着了,……只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腓 3:12-14)。他也说过:“我已经打过那美好的仗,我已经跑尽了当跑的路”(提后 4:7)。保罗的实践性教导,例如腓利门书里,他为逃跑的奴仆阿尼西母代求,说“他暂时离开你,或者是叫你永远得着他”(门 15),又说“他若亏负你,或欠你什么,都归在我的帐上”(门 18)。这也是保罗:真理必须落在具体生活和人际关系里。

27 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

“攻克己身”是一个很强烈的说法,本义是击打,使身体服从,不是虐待身体,而是不让身体的欲望做主。“弃绝”(ἀδόκιμος,adokimos)指经过检验而不合格、不蒙悦纳。这个词也出现在哥林多后书 13:5-7:“你们总要自己省察,看有信心没有……岂不知基督耶稣是在你们心里吗?除非你们是经不起试验的。”补充文件提醒,这里不宜解释为丧失灵魂,而是指保罗可能丧失使徒的资格和作用。这一点也解释了 10 章开头为什么以“所以”承接:保罗刚说完自己不敢放松,接着就以以色列人在旷野的失败为鉴戒,警告“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10:1-12)。引导别人的人容易失去方向,教导别人的人容易倒塌;正如保罗对提摩太说的,“你要谨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训”(提前 4:16)。主也说过,有人奉主的名传道、赶鬼,主却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太 7:22-23),可见事奉的成果不能取代生命的真实。

综合来看,这段经文有两条线,中间由“福音”这个字连起来。第一条线是“自由的用法”:保罗有自由,也有权柄,却把自由用来作仆人,向犹太人、律法以下的人、没有律法的人、软弱的人,各作各样的人,为了无论如何要救些人。他变通的是方式,不变的是福音和身分(在基督律法之下),这既是 8 章“爱心造就人”原则的示范,也是腓立比书 2 章“虚己”之心的实践。第二条线是“自由的约束”:他用赛跑和拳击来说明,自由不是随意,而是有目标、有方向、有节制;他要的是不能坏的冠冕,所以攻克己身,宁可严格对待自己,也不愿在传给别人之后,自己被弃绝。前者是对别人的爱,后者是对自己的警醒;两者合起来,才是“没有辖管,又甘心作仆人”的自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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